Saturday, September 26, 2015

禁不住的年代:關於台灣的禁歌 ● 淨曲


講者 魏瑀嫻


本次的哲五由瑀嫻帶領大家回顧台灣的禁歌史。藉由探討時空背景的變化,歌曲的創作流行,政府控制手段的演化,我們以熟悉的歌曲為視角,反思近代台灣政治上與文化上的脈絡,及對 “唱自己的歌” 之意念的永恆追求。
講者以一系列 “下列哪一首歌不曾在台灣被禁?” 的問答開場。許多大家耳熟能詳的民謠和流行歌曲都曾因各種原因被列為禁歌。如天黑黑曾被認為影射台灣時態黑暗被禁。國民政府戰敗來臺之後對與中國/共、日本沾得上邊的字詞非常敏感(如 《四季紅》 的紅, 《捉泥鰍》 裡的  "小毛", 《何日君再來》 的 "日君再來")。其他因為創作者投共使得其所有創作被禁,或歌詞被認為是靡靡之音,渙散軍心, 思想左傾,甚至歌曲過於歡樂,都曾是歌曲被禁唱的理由。

台灣流行音樂的審查歷史,大致分為幾個時期:

日治晚期(1910-1945)
  • 日本當局在 1910曾禁唱台灣民謠,不過整體上禁令的執行並不嚴格。  1932 年出現了第一部在台灣播放中國電影:桃花泣血記,也造就了同名的台灣第一首流行歌。當時唱片文化與歌曲創作蓬勃,知名的創作家鄧雨賢寫了 《望春風月夜愁雨夜花 等至今大家仍朗朗上口的民謠。

  • 台灣第一首禁歌是1934年的  《街頭的流浪(失業兄弟)原因是內容抱怨唱衰當時政府

  • 1937 因中日戰爭爆發,日本政府為執行皇民化政策,開始打壓台語歌曲。


戰後初期(1945-1949)
  • 隨著二次大戰結束,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在1945年 成立了警備總司令部以鞏固其政權。
當時被視為親日,或宣揚社會主義,或腐蝕人心的歌曲都成為被禁止的對象,而且審查的標準非常嚴厲。被禁唱的主要是當時主流的台語歌。

  • 這個時期有名的台語禁歌包括: 《望春風、《補破網、《望你早歸、《黃昏的故鄉、《杯底不可飼金魚、《媽媽請你也保重 (暨是日本歌又腐蝕軍心)。

  • 同時期也有許多從中國來的中文歌遭禁, 如 《夜上海、《天涯歌女、《桃李爭春 等, 主要理由是思想左傾。

戒嚴初期(1949-1973):混亂而被動的審查制度
  • 當時黑膠唱片進步,台語歌當道。盛行以國語詞填台語歌、台語詞填日語歌。國民政府因為急於減少方言使用,禁止親匪,禁止影響士氣, 採取 "先禁再說” 的手法。審查對象包括歌手、出版者、及詞曲創作者。

  • 執行單位林林總總, 曾有警總、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國防部、總政戰部、國立音樂研究所、中華民國音樂學會、台灣省新聞處、台灣省警務處、中國廣播公司...   當時並無全面系統性的審查, 執行方法相對簡單,包括 強制改寫、 禁播 、黑膠唱片貼貼紙 、 禁唱(但執行力不強)。唯一較有效的管制手段是藉由演藝人員證照發放/吊銷來威脅演藝人員。現場表演也會受到審查, 洪一峰的《寶島四季謠 因歌詞提到剛被命名為陽明山的 “草山” 而被禁。姚蘇蓉因在一場演唱會, 在觀眾鼓譟下唱了 《負心的人, 被吊銷執照, 轉到東南亞發展, 卻也因此傳播了台灣的流行歌曲。除了歌手出走到海外發展, 面對這樣的政策, 創作人也有了因應對策, 開始玩文字遊戲來避免被禁; 許多歌曲走紅後才被禁, 越禁越紅。

  • 到了1960年代台語歌曲急遽衰退、國語歌盛世開始。1962 年開播的《群星會》是台灣電視史上第一個電視歌唱節目, 造就了 “電視歌星時代”,國語歌成為主流, 但還是難逃被禁的命運。

  • 1965 因冷戰策略, 美軍駐台, 英文歌開始流行, 相較於對台語和國語歌的管制, 政府不管英文歌。  Pub 的興起提供了新的平台 - 駐唱歌手們如歐陽菲菲、黃鶯鶯、陽光合唱團逐漸發展固定的觀眾群。英文歌新潮、自由度高、內容跟台灣的時事沒有直接的關聯, 因而在年青人中非常受歡迎。

戒嚴中期(1973-1980):系統化審查與淨化歌曲
  • 隨著國際局勢的變化, 政府對意識形態管控的重視加深。1969年起開始組織國慶宣慰僑胞團 (至今仍每年派團出國) 歌星們為了避免失去演出的舞台配合參與。文夏因拒絕政府而被吊銷執照。

  • 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政府進一步要求莊敬自強、激勵人心。1973新聞局成立(宋楚瑜曾任局長) 統一執行系統化審查、並頒布了出版法、十二條查禁理由、主導 “淨化歌曲運動” (如推行 《梅花 及 《國父紀念歌) 。1976的廣播電視法, 以數量和時間限制, 進一步打壓方言。1979歌曲改為事前送審制。

  • 七零年代同時校園民歌運動興起 。校園民歌看似是反動與創新,但是在政府監控下,民歌多以國語創作 , 主題多以小情小愛為主, 鮮少反動的元素。

  • 台灣歌謠復興
1976年起黃春明、林二、簡上仁等人,開始進行田野調查、撰文出書或創作新歌,復興台灣歌謠。他們舉著“文化復興”的大旗, 修改台灣過去的禁歌使其通過審查。他們的努力爭取, 讓許多過去被禁的歌曲, 如《農村曲、《補破網、《望你早歸、《雨夜花、《四季謠(原名《四季紅)等歌重新被唱、被聽到。


戒嚴晚期(1980-1987)
  • 八零年代, 許多公共議題開始醞釀, 社會運動活絡。在社運人士試圖撼動體制的同時, 創作人也與政府有許多攻防,有些正面挑戰審查機制, 有些巧妙規避希望作品不要被禁
  • 1980台灣第一張客語搖滾《無緣(吳盛智、呂金守)被禁
  • 1981滾石唱片、1982飛碟唱片成立
  • 丘丘合唱團的 《就在今夜專輯、 蘇芮的 《一樣的月光掀起歌壇搖滾高潮
  • 羅大佑的《之乎者也( 眼睛睜一隻 嘴巴呼一呼 / 耳朵遮一遮 皆大歡喜也 / 大家都知之 大家都在乎 / 袖手旁觀者 你我是也)  充滿對審查制度的批判諷刺; 《亞細亞的孤兒指的昰台灣, 但當時為了避免被禁, 歌名後加了「紅色的夢魘致中南半島難民」的副標題, 通過審查。
  • 1983年, 創作《酒矸倘賣無》《捉泥鰍》《龍的傳人》的侯德健赴中, 他的其他作品因此被禁
  • 1987解嚴。滾石出版《快樂天堂
  • 審查歌曲每週一次,從1979年到1987年12月,一共審查了三百二十期,受審的歌曲超過二萬首,而沒有通過的歌曲佔了六分之一,並有九百三十餘首歌曲遭禁唱。新聞局在九年間禁過約930首歌,其中文夏演唱者有99首 (超過十分之一)。 審查制度 訂定為只要有一人否決就可以禁歌。

後戒嚴時期
1990新聞局結束歌曲審查, 但經過了數十年的政治力介入, 媒體、創作者的自我審查早已內化, 一時難以根除。許多聽歌者也因習慣了被審查過的 “淨歌” 而接受了歌曲傳達的意識形態。即便如此, 仍有音樂人堅持理念走進抗議現場, 結合運動創作出異議歌曲 (如1989黑名單工作室的《 老賊你好; 交工樂團、拷秋勤、巴奈 都參與社會運動頗深)




控管與縫隙
回顧台灣的禁歌史, 政府用各種手段意圖控制思想的傳遞, 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人們對言論自由的渴求, 始終沒有被完全磨滅。這意念的韌性, 從各種規避禁令的手法可略勘一二:
  • 偷天換日:改寫規避審查
    • 《苦酒滿杯 歌名改成 《男人的眼淚
    • 《今天不回家 專輯封面改成 《今天要回家
    • 《爽歪歪  被改寫數次後成為勸女性凡事忍耐的 《勸世歌
爽歪歪 → 你爽我也爽 → 你舒服我也舒服 → 醉彌勒 → 勸世歌 (鄧麗君演唱)
最後到布袋戲推出時才以“醉彌勒”來演唱


  • 人不能唱的歌,就交給戲偶來唱
當時規定電視節目每天不得播超過兩首台語歌,每首不得超過一分半。沒有受到規定的布袋戲就成為台語流行歌偷渡的窗口。1970台視推出黃俊雄電視布袋戲,曾創下 97%的收視率, 至今無人能破。戲中人物如苦海女神龍、醉彌勒、冷霜子….都有搭配出場主題曲, 許多禁歌得以藉此播放出來。

  • 冷戰策略下的小解放
廣播主持人費禮創造了 “熱門音樂” 一詞, 指的是美軍電台AFNT播放的美國流行音樂。 後來轉型為 ICRT 的AFNT是台灣第一個 FM 電台, 播放美國唱片公司直送至美國軍方的音樂。熱門音樂受到年輕人的歡迎, 其他電台如中廣、警廣、世新、復興、幼獅、正聲也開了專門播放熱門音樂的節目。知名樂團洛克、雷蒙、海韻、陽光等, 翻唱西洋歌曲後有了該創作「自己的熱門音樂」的反思。
不過隨著 disco 和民歌西餐廳興起, 駐唱漸漸落沒, 樂手也各奔前程。


  • 民歌採集
1966年, 史惟亮、 許常惠開始了 “民歌採集運動”, 以田野調查蒐錄民間音樂採集了大量本土的珍貴史料。在文化界號召 “我們要創作自己的歌”, 要自我定位時, 掀起了文化位階的論戰。什麼樣的音樂能被算是  "我們的音樂”?   討論逼迫我們深思:  文化有高低之 分嗎? 我們該蒐錄純化(被官方過濾過)的經典還是活生生的傳統?  反映生活的歪歌與亂彈也是民歌嗎?何謂 “民族音樂”? 這些問題背後所代表的, 許多認同上的差異 (鄉土vs.現代主義, 台灣vs.中國, 我們是誰?) 許多公開的論戰仍然延續至今, 也或多或少存在每一個人的心中。


  • 從校園民歌到異議歌曲
校園民歌, 在政府的控制下看似反動卻鮮少被禁。  成長於戒嚴時期的年青人早已習慣自我審查, 歌曲走向大多是正面,小清新路線。期待”唱自己的歌” 的李雙澤在淡江大學在現場唱補破網與國父紀念歌, 問唱英文歌的同儕: “我們自己的歌在哪裡?” 李雙澤過世的很早, 好友楊祖君胡德夫合力整理其遺作美麗島》緬懷李雙澤。隨著被黨外人士傳唱, 美麗島雜誌的創辦, 到美麗島事件, 這首歌被時代賦予了多層的意義
  
校園民歌被批評 “只剩校園,不再民歌” 。由於內容大多風花雪月, 失去了民歌的精神, 走樣成以省錢為出發點的商業包裝。 羅大佑是一個例外: 從小清新路線走向批判社會。他的 《之乎者也諷刺政府禁歌與盜版猖獗。《皇后大道東批判香港97回歸, 現在回頭看歌詞格外令人感慨。


最後回想關於禁歌的種種, 我們不知道數十年來那些被禁的歌, 有沒有被唱過? 說了什麼? 背後又有什麼樣的故事? 曾經失去的, 我們不可能完全找得回來, 那在好幾個世代的群體的長成上, 我們缺了什麼? 該如何去追尋? 從對方言的打壓文化位階的出現, 若把反思擴大到教育文化, 我們的喜好, 是否可能是被訓練出來的品味? 人人心中的一個小警總, 也許一直默默的蒙蔽了我們的眼睛, 耳朵, 使得我們對沒機會接觸卻該是自己的東西, 一點都不了解。

每個時代, 每一群人都不斷追求 “唱自己的歌”。現在我們似乎活在有 “快樂天堂” 的時代,但, 真的嗎?



問答集

問:那一首歌不曾在台灣被禁?
  • 天黑黑
  • 四季紅
  • 丟丟銅仔
  • 愛拼才會贏
  • 快樂的牧場(山頂的黑狗兄)


答:愛拼才會贏。因為與台灣悲情無關,正面。
其他被禁的原因:
  • 天黑黑:描述台灣黑暗
  • 四季紅:因為關鍵字“紅” (解禁有
  • 丟丟銅仔:日據時期曾經禁止公開演出(短暫) 戒嚴被禁:歌詞淫穢
  • 黑狗兄:太過於開心
問:那一首歌不曾在台灣被禁?
  • 何日君再來
  • 月亮代表我的心
  • 甜蜜蜜
  • 夜來香
  • 夜上海


答:甜蜜蜜
其他被禁的原因:
  • 何日君再來:中共或日本再來?被三個政權禁止。日本(靡靡之音)、國民政府(靡靡之音)說 何“日軍”再、,中共(靡靡之音) 都懷疑有通敵之嫌
  • 月亮代表我的心:靡靡之音
  • 夜來香: 同上,另原唱李香蘭在戰後被掛上漢奸之名,連帶其作品都被禁唱。
  • 夜上海: 紙醉金迷
問:那一首歌不曾在台灣被禁?
  • 寶島曼波
  • 綠島小夜曲
  • 舞女:陳小雲
  • 酒矸湯賣無
  • 亞細亞的孤兒
  • 姑娘的酒窩


答:亞細亞的孤兒
其他被禁的原因:
  • 寶島曼波:過於強調台灣本體
  • 綠島小夜曲:將台灣形容成一艘「搖啊搖」的船
  • 舞女(陳小雲):詞曲狂盪,危害社教。
  • 酒矸湯賣無:蘇芮唱的,原本沒有被禁搭上電影(搭錯車),但是寫歌的侯德健因為後來投共(龍的傳人)所以其所創作的歌都被禁
  • 姑娘的酒窩:敗壞社會善良風俗。
  • 亞細亞的孤兒:戒嚴晚期的作品,羅大佑提出副標「紅色的夢魘致中南半島難民」,以「自我審查」來規避審查。羅事後受訪表示,其實他寫亞細亞的孤兒指的的確是台灣島上的人民。


問:那一首歌不曾在台灣被禁?(70年代 校園民歌時代)
  • 月琴
  • 抓泥鰍
  • 橄欖樹
  • 美麗島
  • 少年中國
  • 龍的傳人
答:月琴
其他被禁的原因:
  • 抓泥鰍:“小毛“的哥哥
  • 橄欖樹:歌詞 流浪  諷刺政府
  • 美麗島:李雙澤創作此曲先於美麗島雜誌以及美麗島事件,黨外人士以此曲做為雜誌之名後,本來沒政治意涵的曲便與黨外運動劃上等號。
  • 少年中國(與美麗島作者同為李雙澤):有鼓吹統一之嫌被禁
  • 龍的傳人:中美斷交的時節所做 因為作者後來投共所以被禁

許多歌原先在創作時沒有抗議的意涵,後來被多方傳唱、賦與抗議歌曲的地位。例: 黃昏的故鄉



推薦參考

李坤城: 台灣戒嚴時期禁歌漫談





文字: Chia-Chun Chung, Julia Wang
攝影: Chia-Chien Wu



Tuesday, July 7, 2015

獨立媒體與網路世代 - 新世紀的公民監督(二)

講者  林祖儀先生


哲學星期五邀請到曾全程參與318學運,現為沃草執行長、割闌尾計畫的發言人林祖儀來談談從學運到割闌尾計畫的始末。

林祖儀有感於台灣媒體對學運選擇性的報導,使社會大眾對學生有所誤會。於是,林祖儀認為PTT上常會有人團購蛋糕、餅乾之類的東西,那我們有沒有可能以團購的方式,透過群體募資的方式合購頭版廣告來傳達318學運的主要訴求,並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服貿議題。在3月24日當天,林祖儀和其他數十位PTT鄉民即在網路發起募資,並在短短三個小時內便募得新台幣633萬,創下亞洲史上募資速度最快記錄,募資金額足以買下蘋果日報、自由時報以及紐約時報國際版頭版廣告。林祖儀謙虛的說或許是當日爆發行政院學生流血驅離事件,使得網路募資的一舉成功,吸引各家媒體報導而使社會大眾更加了解學生訴求。讓  Democracyat4am,不只成為打破媒體高牆的第一步,也鼓舞當時在立院抗爭的學生士氣。然而鑑於頭版廣告其持續效力有限,林祖儀等人又創建了”4am.tw”網站。此網站在三天內就累積了100萬瀏覽人次,成為報導學運,收集學運相關相片以及翻譯報導的主要集合網站。

學運後期,林祖儀苦腦募款資金所剩金額有限,無法在學運退場時再次買下頭版廣告。此時有媒體前輩向林祖儀建議應要化主動為被動,於是他釋放想刊登退場宣言的消息後,果然蘋果日報立刻提出50萬元的打折方案,而自由時報甚至提出“0”元方案,願意免費刊登(蘋果日報也接著跟進只收“1“元的)。最後林祖儀等人順利的將學運退場宣言刊登在蘋果、自由的頭版和聯合報的半版廣告,而這此群眾集體募資的款項可以說是運用的淋漓盡致,徹徹底底的讓318學運的訴求讓社會大眾所了解。

林祖儀說道“台灣現在所有的問題,其實還是在政治人物”。他認為,台灣社會過度把政治期待放在幾位政治強人的身上,到最後卻讓人民期待落空。從前總統陳水扁到現任總統馬英九都發生過。而現在的台北市長柯文哲也被台灣大眾所神格化,這並不是個好現象。林祖儀認為長治久安的方式,是把對的政治人物放到位子上去,把不對的人從位子上讓他下來。“強化選舉權,推動罷免權 ”才是解決現今台灣社會問題的方法。

沃草
沃草的目標是希望透過成立一個公開、即時的網路平台來降低一般公民參與政治的門檻,進而實質強化人民的選舉權。其中,國會無雙 提供立法委員在立法院質詢的現場直播,以播報棒球賽的方式,無論是會前預報、直播時有主播、專業的評論來評論報導會議主題與進程,也有會後戰報來說明會議結果。更有剪輯精彩片段,剪輯重要的好球,烏龍球,界外球等等,讓民眾可以看到立委在會議中的表現。林祖儀打趣的說道,有別於一般新聞記者往往因為交稿壓力無法全程參與立院會議,“國會無雙”會陪著大家坐一天,全程的參與監督,仔細看看立委們有沒有好好問政,並期待以簡單明遼、,歡樂卻不失專業的內容來吸引廣大的公民參與政治。目前國會無雙,已經完成180場直播,417則新聞,152相關影片與116插圖。沃草也嘗試用其他如漫畫等清楚易懂的方式,讓公民了解立法院相關的新聞報導。

不只只是 國會無雙 ,2014年年底選舉期間,沃草推出 市長給問嗎?來提供一個即時、雙向且平等的平台,讓任何的公民都能夠向候選人提問。而明年2016總統大選,沃草同樣會推出 總統給問嗎? ,來讓公民更加了解總統候選人的政見。

割闌尾運動

談到割闌尾運動,林祖儀首先放了一段影片,內容是2015年2月14日罷免蔡正元投票後的感言。在影片播放的同時,割闌尾台北林先生便出現在CafePhilo@Boston的會場。林先生穿著白色大袍,帶著手術帽,口罩還有一件“可割可棄利大於弊”的背心,開始與我們訴說割闌尾的始末。

首先,林祖儀等人在網路上舉辦 爛尾的投票。由蔡正元立委奪得第一,而林鴻池立委和吳育昇立委則分居第二、第三。於是他便開始對這三位立法委員們進行推動罷免的運動。然而,在台灣罷免一位立委需通過三個階段。第一,徵求該立委選區內2%選舉人同意「提議罷免」,向選區內的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提議書。第二,開始連署罷免,需選區內13%選舉人連署才能進行罷免案投票。第三,罷免案投票,需1/2選舉人投票並有1/2有效票才能始其罷免案成立。

林祖儀等人首先建立了”割闌尾計劃”網站,希望民眾能以現今的網路科技,快速、正確的填完連署書列印後再寄回,來達到現今罷免法的高門檻。但這樣的效果並不好,於是他們開始在全台各地擺攤,以直接面對民眾方式,讓更多的人了解罷免權是什麼、如何行使罷免權。大多數民眾其實都不太清楚罷免權是什麼,而一份連署書可能需要花十幾分鐘的解釋。但這樣十分難得的草根教育,意外的讓民眾參與政治意願大大提高。即便第一階段進行的十分緩慢,割闌尾計畫還是收集到足夠的連署提議書,能夠向立法院提議三位立委的罷免案。

而接下來的第二階段卻越加困難,他們必須在30天內收集到至少5000份的連署同意書。林祖儀感慨的說,擺攤的效率大概是一個晚上十多份,跟本無法達成如此高的門檻。於是,割闌尾計畫便和g0v專案小組合作,進行 割闌尾V計畫 ,在2014年11月29日七合一選舉當天,至三位立委選區內108個投開票所擺攤。他們動員了三千多名志工一起進行連署,在一天之內收集到4萬多份罷免蔡正元立委的連署書(最後共有6萬多份同意書同意罷免蔡正元立委),成功得進入罷免投票階段。但是,林鴻池與吳育昇的罷免案,因為在時間內收集不到足夠的連署書而提前終結。

第三階段罷免投票之時,中選會還特別告知罷免投票不得宣傳這項非常荒謬法令,使得罷免投票如登天般困難。僅管如此,在志工們還是努力的掃街”拜票”,希望能讓罷免成立。遺憾的是因為投票率沒有50%,即使過半的人支持罷免蔡正元,罷免案還是失敗。講到這裡,台北林先生充滿感慨,開票當晚他還是不爭氣地流眼淚了。因為他非常希望能夠罷免一位爛立委,即使只是罷免一位,也能夠讓其他立委有所警惕。再說,罷免權是權利,卻20年沒有執行過。

林祖儀最後說,他現在最大的願望就是,以後割闌尾就此消失,因為台灣沒有爛的立委可以割。我們選出來的都是好的人,好的立委。

文字: Yi-ying Chou

獨立媒體與網路世代 - 新世紀的公民監督(一)

講者  李惠仁導演



23年前,一位服裝設計系學生在畢業展上對創意做了大膽的詮釋;但他充滿想像的創作卻被保守的老師認定”不符合規定”。這場分歧扼殺了一位新銳服裝設計師,卻意外造就一位在多年後投身公民監督的獨立記者。這位設計系學生就是李惠仁—”不能戳的秘密”導演。他在畢業前兩個月棄學當兵,退伍後改讀新聞,並先後在多家電視台擔任攝影記者。2008/02/12連勝文的長子誕生,當天--包括李導演任職的電視台--臺灣的主流平面及電視媒體爭相報導這則新聞。無數SNG車和攝影機層層包圍位於中山北路上的醫院,這個荒謬的現象讓李導演決定離開電視台,從此成為一位獨立記者。這一天是前副總統長孫的生日,也是李惠仁身為新聞工作者的重生之日。

不能戳的秘密 - 農委會背上的一根芒刺

李導演採集病死雞檢體、委託研究機構進行分子生物實驗,一步步揭露政府官員涉嫌隱匿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以及官官相護的共犯結構。禽流感爆發初期,政府宣稱傳染原是侯鳥,僅以消毒相關區域做為因應措施。之後,隨著情流感疫情加劇,面對李導演對於政府隱匿疫情的質疑,農委會官員在記者會上表示:”高致病性病毒的主要判定標準為臨床上大量死亡現象,而非分子生物檢驗結果。因未出現大量死亡的疫情報告,臺灣的禽流感疫情不屬於高致病性”。這個參考國際規範、考量臺灣特殊情形、經由專家學者分析和綜合判斷後的結論是:政府並未向臺灣民眾或是國際組織隱匿禽流感疫情,因為研判當時的感染屬於低致病性。然而在紀錄片公開首映後7個月,農委會招開緊急記者會公布:”經由民眾通報,臺灣首次驗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巧合的是, 一場討論進口含瘦肉精美國牛肉的專家會議將在這場記者會隔天舉行。面對這樣的巧合,李導演製作了另一部紀錄片 不能戳的秘密2—國家機器 進一步揭露政府官官相護的共犯結構。這部續集質疑政府規避媒體監督,以及執政黨強力護航失職官員。首先,當時的農委會主委(陳武雄)在記者會中,面對李導演的諸多提問,多次實問虛答後,最終以直接離席做為回應。執政黨的禽流感調查報告未檢討可能涉及瀆職以及偽造文書的失職官員,卻提出李惠仁條款— 國定動物傳染病的檢驗報告,除特定公家機關,任何人不得公開疫情。此外,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吳育昇發出甲級動員令,阻止將相關農委會官員送交檢調單位調查。最後,李導演在本次活動中透露:根據他的調查,在宣布將組成專家小組調查瘦肉精安全性時,其實政府已經決定開放進口含瘦肉精的美國牛肉。兩部紀錄片指控政府草率制定公共衛生政策、規避媒體監督,官僚系統利用國家機器袒護失職公務員、選擇性地引用定義及採信實驗結果。

媒體被豢養,人民被馴服

除了分享紀錄片的拍攝過程及內容,李導演亦表達對於臺灣媒體生態的憂心。近年,媒體服務政治的例子在臺灣屢見不鮮。農委會涉嫌隱匿報告與證據,進而造成病毒演化、禽流感疫情擴散便是一例。新聞媒體背離平衡報導和維持中立的原則,逐漸成為政府政令宣導的的工具、政策的傳聲筒。基於特定政治或是商業目的,即使市場規模有限,仍有多於市場需求的媒體在臺灣運作。面對同業間的激烈競爭,電視台要求其新聞記者以有限的資源和時間裡完成一定數量的報導。不理想的大環境同時限制了新聞傳播的廣度與深度。新聞工作者為求有效率地完成工作,其報導往往聚焦於高度受關注的議題,卻僅是轉述政府官員的發言或節錄相關人士發表於社群網站上的文章。媒體面對生存壓力,放棄理應堅守的客觀立場變成不得不的妥協,進行深入報導被視為不符合經濟效益的做法。政府和財團藉由其經濟力量豢養媒體,置作、傳遞特定且單一的新聞內容。民眾長期被動地接受大量同質性高卻片面的新聞,便在不知不覺馴服於特定價值觀。李惠仁導演的另一部作品蘋果的滋味對於臺灣當前的媒體生態有非常生動、詳細的紀錄。

專家政治 

李惠仁導演預告今年會完成不能戳的秘密3,這部作品將會探討學術界與官僚系統之間盤宗錯節的關係。身為利益共同體的一員,少數研究工作者選擇和技術官僚共同捍衛個人利益、放棄對於學術倫理的堅持。導演表示:前教育部長蔣偉寧的論文抄襲事件,只是學術倫理崩壞的冰山一角。當政府官員掌握分配國家研究經費的決定權,依賴政府經費從事研究的專家學者,在政策制定的過程中,可能被不肖官員利誘或綁架為特定政策背書。當民眾因為官員引用了學術研究結果,便傾向於支持相關政策,這種對於專家先入為主的信任,使得專家意見成為政府爭取民意支持的重要助力。對權威意見的迷信造就了臺灣的專家政治—少數公民因為具備某些專業知識或學位,其對於公眾議題的發言和立場,於決策過程中被賦予較高的權重;而一般大眾或非相關領域人士,則被質疑專業性不足,因此其意見常常不被採納。導演分享了一段前臺北市長郝龍斌和小學生討論其鮮奶政策的影片。片中郝市長數度糾正造訪學生引用的資料錯誤,並說明自己是在臺大教營養的博士。市長的回應讓一位與會的學生沮喪地表示:”一個權威者在那裏搬弄知識而已”。在專家政治掛帥的臺灣,這場博士與小學生的對談,不令人意外地,小學生自始至終不曾被賦予充分表達意見的機會。

文字: Meng-Yun Lin

Sunday, May 31, 2015

Mixed? Sino-American Transnational Families and Mixed Identities, 1842-1943


鄉關何處:華裔美國人的跨國家族與多重認同--從1842到1943年


Speaker: Dr. Emma Teng

在全球化的今日,不同族群國家的人們相戀通婚、混血兒的存在早已廣泛被接受與認同,很難想像在近150年前,跨種族的婚姻如何遭受歧視與限制。
在這場波士頓哲學非星期五的活動,MITDr. Emma Teng帶我們回到18421943年間,用幾則生動的故事,一窺當年移民到美國的中國人與西方人通婚的景況。
1849年後,大量的中國移民湧進美國,這批移民多為男性。除了為這片新大陸帶來不同的專業與技能並改變了美國人口組成的分佈,他們低微的工資也衝擊著美國的勞工市場。幾乎無法讓女性移民的政策也阻擋了這群中國男性移民在美國與華人女子結婚的機會,被迫與非華人的女子通婚。


1861年起,針對中國人的反種族通婚法令也紛紛在各州通過,時期分為1861-1910年間以及1910-1950年間兩波。這些法令不僅因州而異,法令內容更是朝令夕改。在這個時代,反對種族通婚的理由是沒有事實根據的,像是認為混血兒在生物科學上而言可能會有不孕、智力低下、壽命減短等等的基因缺陷;宗教上,更搬出上帝將不同人種分別安排在五大洲以水海洋隔開,一定是想阻擋這種現象的神諭。
儘管限制重重,在各個時期都都依然可聽聞種族之間通婚並組織家庭的事例。一般認為,種族通婚是民權運動大量發生後才有的現象,但在此之前就已發生,只是期為了要保有門風,常常會隱瞞種族通婚下混血兒的血緣真相。像是歐亞混血兒第二代的Lady Clara Ho Tung (何東爵士夫人,1875-1938,常被認為是中國人。以及於1930-1940年間在香港出生長大的Eric Peter Ho (何鴻),1940年間因為他叔叔 Walter Bosman的出現,才突然被他父母告知他具有英國和荷蘭血緣。他們為與國外惡魔 [foreign devils   〕有所連結而感到羞恥,所以傾向隱匿異族通婚身份來飽足顏面。因此,異族通婚後代的身份在這個時期仍然多不被公開。


然而,早年的重重困難並沒有阻擋種族通婚,其中最大驅動力大概就是選擇權」的緣故了。所謂選擇權受限」的因素,歸咎於只開放中國男性移民、卻對中國女性移民諸多阻撓的移民政策,加上中國傳統上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束縛了女性離開家門,導致美國的中國移民族群出現男女比例極度不均的現象。
那麼,這些歐亞混血兒(Eurasian)又或是跨種族婚姻家庭中的小孩(Eurasian 的歐亞混血兒),在那個時代中成長又面臨什麼樣的處境呢? 以上海為例,歐亞學校(Eurasian school的設立就是刻意將這些具有美國或歐洲血統、天主/基督教背景的孩子們區隔出來,對他們特別實施西方英語的天主/基督教育。但同時也將他們與「純正的歐洲後裔      」(pure European descent)完全分隔出來。
Dr.  T eng也舉了幾個種族通婚的例子可以讓我們探討反種族通婚法的影響:
容閎(Yung Wing),在1854年於耶魯學院畢業,是第一個在美國大學畢業的中國人。他在1875年和美國白人女子Mary Kellogg結婚。由於當時社會反對異族通婚的情節較薄弱,他們的婚姻還刊登於當年的紐約時報上,該報並大肆報導婚禮的華麗隆重,像是婚禮禮服使用中國進口的蠶絲且做工精細。另外,基督教師 Rev. J.Twichell的主婚,對於如此的種族通婚留下正面的影響,也順道完成了Twichell將基督教精神傳播至美國之外的宏願。雖然若干年後,Yung Wing還是受反種族通婚法(於1882年通過)影響,其國籍身分也遭質疑。


Mae Watkins  and her children
另一個故事,是Mae Watkins和黃天福的婚姻。當時兩位都還是密西根大學得學生。當他們於1912年結婚時,當地的報紙以醜聞的方式報導他們的婚姻,導致密西根大學逼迫就讀的兩人退學離校。之後,夫妻倆被迫回到中國,因為根據1882年針對移民勞工的「排華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黃天福無法拿到美國國籍。但是回到中國後,黃天福夫婦又面臨中國反對留學生與外國人通婚的法令問題。所幸,黃家接受了外國媳婦,Mae本身也相當努力融入中國傳統文化,不只學了中文和廈門話、也學習用筷子吃飯、接受中國食物等等。Mae Watkins和黃天福夫妻倆在1918年,因舊金山的一個機會回到美國。不幸黃天福在此次家族返美的旅行中得到西班牙流感而過世,不久後,Mae也患病去世,留下身分國籍極具爭議的孤兒子女們。孩子們最後搬回密西根與祖父母Watkins一同居住,但由於「排華法案」的關係,他們一直未能歸化美國籍,直到1940年間才有定論。
中美通婚的演進,由1842年至今有幾個重要的里程碑:1860 年代,居住美國的華人族群中只有5%為女性,這個數字在1920年代也才上升到了12%。這男女比例懸殊的數字,促成男性中國移民必須與不同種族的女子通婚。19世紀中期以後,紐約的中國城內,異族通婚的比例成為大宗。在1908-1940年間紐約中國城總計有50 %是跨種族的夫婦,同時期波士頓亦有異族通婚的現象。直到1965年,「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的通過,廢除了1920年對移民人數的總額限制100/。另外,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民權法案判決是美國最高法院在1967年6月12日的Loving v. Virginia判例,讓人種為一黑一白的Mildred和Richard Loving夫婦有合法的婚姻,同時也宣告反種族通婚的法令無效。到了2010年的近代,27.7%的亞裔新婚夫妻為異族結合。美國的普查資料也顯示人口自我認同為中為「混血」的比例自2000年至2010年增長了32 %。
本次哲五討論中也提到,除了跨種族婚姻的比例隨時代增加,其組成比例也有所不同。早年因為中國移民美國的男性受限於男女比例的不均,於是「中國男性+非華人美國女性」的婚姻組合占多數,而這些女性並不限於白人,他們包含了歐裔美籍,非裔美籍,墨西哥裔與美國原住民。二次世界大近年由於戰後,由於美國開放軍人帶亞裔外國妻子返鄉,以及移民的開放等等,造就「美國男性+中國女性」的婚姻比例上升。

這些曾經遭受排擠阻礙的種族通婚,漸漸隨著時代以及全球化的影響成為被接受、被慶賀的事情。Mary Kellogg & Yung Wing以及Mae Watkins & 黃天福的後人也都以先祖為箇中先驅而引以為榮。

In today’s globalized world, there are many interracial relationships and marriages as well as children of mixed racial background. Interracial marriages as well as mixed racial identities have been widely accepted in the discourse of the mainstream society nowadays. In this context, it is difficult to imagine a reality that interracial relationships were discriminated against, and in fact illegal in many states, less than a century ago. The May, 2015 Cafe Philo offered a historical review looking at the context that fostered certain identities of Eurasian children between 1842 and 1943, introduced by Dr. Emma Teng.

After 1849, large numbers of male Chinese immigrants started to came to the US. They not only brought new technologies and skills, but also changed the demographic make-up of the US population. In addition, they were accused of being "cheap labor." Legal restrictions that made it difficult for Chinese women to immigrate to the US resulted in an unbalanced sex ratio in Chinese American communities. Chinese immigrant men who wished to form families in the US often had little choice but to marry outside their own racial group.

Beginning in 1861, anti-miscegenation laws against the Chinese were passed in various States, roughly with two waves between 1861-1910 and 1910-1950. The laws were diverse with respect to the legal definitions of what constituted miscegenation for each State. The language of the laws also changed frequently. To boot, the reasons behind anti-miscegenation laws were often unfounded. For example, some scientists during that time argued that mixed-race children are genetically inferior, thus are more likely to be infertile, mentally impaired, and/or short-lived. To complicate matters further, many religious leaders also promoted the idea that there was a reason that God divided the different races on five different continents and separated them by water, citing it as evidence of God’s gesture and intention to separate different races and to eliminate interracial contact.

Despite all the support surrounding anti-miscegenation legislations, interracial unions, albeit infrequent, still can be found during that period of time. While modern perception considers mixed marriages as a post Civil Rights phenomenon, it had occurred much earlier. The identities of the offsprings of these marriages were often hidden or made invisible because of shame and stigma. Examples of this include Lady Clara Ho Tung (1875-1938), who was a second-generation Eurasian, but considered by many to be Chinese. Eric Peter Ho, too, was born and raised in Hong Kong in 1930s, and he was not aware of his mixed racial background until 1940 when his uncle Walter Bosman appeared, and his parents suddenly informed him of his mixed British and Dutch heritage. This stemmed from the fact the family was deeply ashamed of their connection to "foreign devils," and preferred to keep their mixed racial identity a secret to save face.

Difficulties during this early era did not stop miscegenation, however. In addition to individual preferences, a major driving force of interracial marriages is the "limit of choices”: immigration policies of the day severely limited the number of Chinese women who could immigrate to the US. Combined with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social value that considers men as the breadwinner of the family and women as homemakers, women were kept from leaving their home to explore the world, resulting in an overwhelming imbalance of male-to-female ratio within immigrant Chinese communities in the US.

The question remains, what happened to the Eurasian children, namely, the children from the families of interracial marriages? What challenges did they faced growing up in that era? In Shanghai, for example, a Eurasian School was deliberately established to segregate children of American or European (i.e. mixed-raced) descent, giving them a Western and Christian education while keeping them completely separated and differentiated from the children of so-called "pure European descent."

Dr. Teng also presented some examples of early interracial marriages to explore the impact of the anti-miscegenation laws:

Yung Wing is the first Chinese university graduate in the US, who graduated from Yale University in 1854. In 1875, Yung Wing married Mary Kellogg--a white American woman. With minimal anti-mixed marriages sentiment, their wedding was reported in the New York Times with the main focus on praising the luxuriousness of the wedding, such as the intricate nature the wedding dress using fine silk imported from China. The fact that the Rev. J. Twichell presided the wedding had a positive impact and paved the path for interracial marriage. This marriage also helped Twichell fulfill his goal of bringing Christianity beyond American lands. However, several years later, Yung Wing was still affected by the Chinese Exclusion Act, passed in 1882, and his US citizenship was called into question.

Another story is Mae Watkins and Tien-Fu Huang’s marriage, who were both students in university at the time of their marriage. They were married in Michigan in 1912. Unfortunately, the local newspaper painted a scandal-like picture of their marriage, which also resulted in the university administration forcing them to drop out. Tien-Fu Huang was unable to naturalize as a US citizen based on the 1882 Chinese Exclusion Law, leaving the couple with no choice but to return to China. After returning to China, the couple faced another problem of Chinese policy prohibiting students studying abroad from marrying foreigners. Fortunately, Huang’s family accepted Mae into the family. Meanwhile, Mae made huge efforts to fit into Chinese culture, such as learning the language and dialects, using chopsticks and accepting Chinese cuisine, and conforming with social norms for women of that time. The couple returned to the US in 1918, for an opportunity in San Francisco. Tien-Fu unfortunately contracted the flu shortly after their family’s pilgrimage back to the US, and passed away.  Mae also fell ill during that time, and their children were soon became orphaned.  The children ended up moving back to Michigan with their grandparents, the Watkins.  Despite having spent most of their time growing up in the US, due to complications with the Chinese Exclusion Act still, they were nation-less until the 1940s, when they were finally naturalized as US citizens.

There were a few milestones of the evolution of mixed Chinese-American families from 1842 until now. In 1860, the Chinese population in the US was only 5% female, and by 1920, this had only risen to approximately 12%. Therefore, early Chinese immigrant men had little choice but to marry outside their group. Beginning in the mid-19th century, interracial marriage became the dominant form of marriage among Chinese in New York's Chinatown. On average between 1908 and 1924, approximately 55% of married Chinese in New York were in mixed marriages. These marriages took place in the Boston area as well. In 1965,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eliminated the national origins quota system. Along these lines, the decision of the US Supreme Court regarding Loving v. Virginia invalidated the law prohibiting Mildred and Richard Loving’s interracial marriage on June, 12, 1967, achieving a civil rights landmark. In 2010, 27.7 % of Asians first-time newlyweds are in interracial marriages. Nationally, people who identify themselves of mixed-raced background grew by 32% from 2000 to 2010, based on the US Census data.

In the discussion of this month’s Cafe Philo event, it was mentioned that as the percentage of interracial marriages increased, the racial makeup of these marriages has also skewed with time – in the early days, Chinese immigrant men mostly married Euro-American, African-American, Mexican, and Native American women. After World War II, the trend has shifted because returning veterans were allowed to bring their spouses from Asia back to the US, and the immigration law loosened, increasing the ratio of the unions between an American man and a Chinese woman.

Interracial marriage was once under many restrictions and hindrance. Over time, it has become something that is celebrated today. The stories of the pioneers, like Mary Kellogg & Yung Wing and Mae Watkins & Tien-Fu Huang, have greatly honored the progress of their era.

與會合影

文摘:Margaret Way, Meng Chun Chiang, Chia-Chun Chung, Herbert Chang, Yi-ying Chou
攝影:Chia-Chien Wu